11月2日,在第九届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在发言中表示,要建立健全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及评价体系,严格限制弃风弃光地区新增项目建设,引导总体开发布局。鼓励全社会开展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证书强制约束交易。

他表示,风电红色预警地区不得核准新建新的风电项目,光伏发电评价结果为红色的地区,原则上当年暂不下达年度新增建设规模,严禁以先建先得等方式变相扩大光伏发电建设规模。

补充:绿、橙、红,地域如何划分?

根据通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等级分为:绿色、橙色和红色,其中绿色等级表示该区域光伏电站开发投资风险低,橙色次之,而红色代表该区域的光伏电站开发投资风险高。类似于交通上的红绿灯标志,绿色表示可行,红色表示危险,橙色介于中间。那被评为绿色、橙色、红色等级的区域分别有哪些?

根据通知公布的监测评价结果,被评为红色等级区域的有:宁夏、青海海西、甘肃(Ⅰ、Ⅱ类资源区)、新疆(Ⅰ、Ⅱ类资源区)

被评为橙色等级区域的有:内蒙古、北京、天津、黑龙江、辽宁、四川、云南、山西(Ⅱ、Ⅲ类资源区)、陕西(Ⅱ、Ⅲ类资源区)、青海除Ⅰ类外其他地区(除海西外其他地区)、河北除Ⅱ类外其他地区(除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外其他地区)、上海、浙江、福建、河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西藏

被评为绿色等级区域的有:吉林、河北Ⅱ类地区(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

由以上统计可以发现,我国Ⅰ类资源区中除了内蒙古Ⅰ类资源区(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地区)被评为橙色评级之外,其他Ⅰ类资源区全军覆没,全被评级为红色评级。Ⅱ类资源区基本上被评为橙色等级,其中甘肃、新疆省内Ⅱ类资源区被评为红色等级,Ⅱ类资源区中被评为绿色等级的只有吉林省以及河北Ⅱ类资源区(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Ⅲ类资源区中没有地区被评为红色评级,除了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六省被评为绿色评级之外,其他Ⅲ类资源区全被评为橙色等级。

总体来看,Ⅰ类资源区投资风险高,Ⅲ类资源区投资风险普遍更低。按资源划分的38个区域中,共有6个区域被评为红色评级、24个区域被评为橙色评级、8个区域被评为绿色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