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7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发布了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其中对光伏电站给予2/瓦的补偿标准,包括材料损失费和迁移费。

政策全文:

2元/瓦拆迁补偿 包含材料损失费和迁移费 首个地方征地光伏发电补偿政策出台

2元/瓦拆迁补偿 包含材料损失费和迁移费 首个地方征地光伏发电补偿政策出台

2元/瓦拆迁补偿 包含材料损失费和迁移费 首个地方征地光伏发电补偿政策出台

光伏电站的建设成本虽然这几年在逐步下降,可还远没有下降到2元/瓦的程度,山东聊城仅补偿2/瓦,如此补偿标准,光伏人怎么看?

来源:光伏能源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