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号文件中提出,5月31号之后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木由地方政府视情况予以支持。之前,上海市松江区曾经发文支持《上海松江区:0.2元/kWh度电补贴,连补2年》。6月4日,嘉兴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电量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家庭屋顶光伏应用,对2018-2019年期间并网投运的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电站,房屋业主自投自建的按发电量给予0.25元/kWh的财政补贴,其它投资者投资建设的按发电量给予0.2元/千kWh的财政补贴,自项目并网起连续补贴2年。(每户每年最高补助1000元)。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