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日,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关于商请供电部门协助查处太阳光伏发电设备建设问题的函》,认定利用屋顶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的行为一律按照违法建设处理,要求供电公司暂停对利用太阳光伏发电设备的用电申请及相关协议的签订。

2、近日,福建发改委发布《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除扶贫项目外暂停备案光伏电站以及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创业板公司管理部8月2日发布《关于对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东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质疑珈伟光伏股东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在“投之家”事件中的公告信息前后不一致。再次要求其进行补充说明。

4、内蒙古自治区根据政府领导批示,经商自治区扶贫办,现下达5.974亿元光伏扶贫资金。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8〕21号)的要求,此项资金纳入贫困旗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各地可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统筹使用此项资金。

5、7月31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将为越南当地最大的民营光伏项目供应258兆瓦的 PERC 单晶双玻发电组件。该电站设在越南宁顺省首府潘郎-塔占市。

6、近日,由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无锡供电公司共建的无锡市民中心1.2兆瓦光伏车棚发电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利用市民中心8号楼和9号楼北侧现有停车场位置建设,共有停车位380个,建筑面积7600平米,预计年发电量达107万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