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山西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山西省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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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电厂智能化发展及示范工程建设。发展以“无人值守(少人值班)”模式为基础、以通信平台为支撑、以“数据采集自动化、信息预测精确化、调度决策最优化、运行控制一体化”为特征的智能电厂,实现设备智能化、控制智能化。推进“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高度一体化融合,达到安全、可靠、高效、经济运行的目标。鼓励研究和应用数字信息技术、大数据与光伏技术融合,实现时间、空间、设备等多层面、多维度监控、管理。通过无人机智能巡检,及时发现组件问题,实现智能监控。采用光伏智能化系统,推进光伏+农业、光伏+建筑、光伏+工业园区、光伏+农村的智能化发展和应用。鼓励使用智能分布式风机,为风能合理有序开发提供保障。支持省内风机生产企业,攻克智能分布式风机技术,并结合先进传感与智能技术实现分布式风电安全、环保、高效开发。进一步推动我省风电智能化产业系列化、高端化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稳妥推进智能电厂建设,促进电厂与电厂、电厂与电网信息对接,支撑电厂生产和电网规划决策,助力实现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协同发电,切实解决弃风、弃光问题。

此外,《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建筑内外部智能化设备配备工作,提高建筑整体智能化水平。加快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步伐,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着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工业园区智能化水平,打造智慧园区。完善楼宇自控系统,实现对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变配电系统等管理与协调以及送排风机、照明回路、变配电设备等机电设备信号的采集与控制,实现风、水、电智能化控制,达到园区节能效果。研究综合能源和智能建筑集成技术,将分布式能源发电和天然气网、建筑节能等相结合,实现冷、热、电三大能源系统整合优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