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杂草已遮住了光伏电板,严重影响了光伏发电量,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理。”这是11月2日山东省兰陵县下村乡扶贫办项目巡查时指出的问题。为克服“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下村乡加大扶贫产业项目后期管护力度,努力实现扶贫产业项目收益最大化。

 

针对光伏电站多这一实际,下村乡明确“三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项目后期管护取得实效。明确管护主体职责,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村级为管护主体,与22个村签订了光伏电站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考核职责,乡扶贫办根据责任分工制定相应的管护考核制度,每周下沉各村进行实地督查项目管护运行情况;明确管护人员职责,各村挑选有劳动力的贫困户组建管护队伍,及时对光伏板进行清扫及上报管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