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德州正在进行储能设备所有权争夺大战,发电企业和输配电企业对于储能设备所有权存在分歧,前者认为输配电公司占据储能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后者认为,如果建设储能设施是为了满足公用事业公司自身的输配电需求,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储能两面性引发争议

美国电力公司建议将储能作为传统电网升级的替代品,但是反对者认为法规中禁止公共事业拥有发电设备,储能设备也应如此。

其实该事件中主要的争议就在于电池储能作为一种非传统的电网技术,在电网中同时扮演发电设备和负载的角色。所以在输配电公司能否拥有储能的问题上,发电企业和输配电企业存在分歧。

近期,美国发电商NRG Energy, NextEra Energy Resources 和 Vistra Energy联合起来向德克萨斯公共事业管理局PUCT提交申诉,他们认为在州立法规下输配电公共事业公司占有电池储能是不合法的。

Oncor公司表示:“如果建设储能设施是为了满足公用事业公司自身的输配电需求、提高电力系统可靠性,而不是用于提供能量或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的形式出售给批发商,这种使用方式是合法的,应该被允许。”

然而发电商却持有不同观点,他们认为法律早已明确规定了储能设施所有权的归属。

NextEra在评论中说道:“没有任何权威法律规定公共事业局可以拥有提供可靠性的储能设备或其他非传统技术。”Vistra也强烈表示公共事业局没必要发展或部署非传统技术。

也有意见提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种办法,就是允许公用事业公司拥有储能、而不再参与州电力现货市场,这可以使公共事业电力公司激励客户投资于储能和其他第三方的分布式资源。 “公用事业公司应该通过透明的规划过程来评估并传达输配电需求,以寻求非电缆的替代方案,并与第三方(客户)沟通以有效提供间歇性服务。”

德州最终讨论的结果将决定在美国最大电力市场之一内,究竟谁能拥有电池储能、以及其他非传统电网技术的所有权。

输配电为何争夺储能?

储能使电网智能柔性,调频、调峰以外,更重要的是如何使电网经济高效,例如延缓输设备投资,避免火电机组频繁启停,减少常规机组预留备用,消纳新能源更加高效。

国内专家也在关注储能在输配电方面的作用,关注如何激励电网侧储能发展呼吁激励型的输配电价格机制。

为了保证电力得到满足和供需平衡,电力系统所有的规划都是按照最大负荷来做的,这样电力系统利用效率不高,但如果有了储能以后,整个电网资产利用率将大幅度提高,我们可以不要按那种最高负荷的方式、而是按照电量平衡的方式来规划电网,这将对整个系统是一场革命。

但是这需要一个体制机制的保障,清华大学夏清提出激励电网侧储能发展呼唤激励型的输配电价格机制。现在我们电网与输变电设备无关的一律不能进入成本,现在输变电成本纳入到用户的输配电成本里面去了,如果现在电网公司不把储能作为重点环节放进去,只建输配电电网,最后输配电成本还是由用户来承担的。储能作为促进电网智能、柔性、经济、高效的重要设备,只有让电网接受储能技术,储能的价值才能爆发出来。

现在修建输配电网的成本很高,现在加了储能成本可以降到很低,所以要呼唤电网公司的绩效激励,只有在储能技术下,让整个电网有积极性降低成本,最终才能产生重大的社会福利,推动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