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沙溪镇龙头村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该项目为信州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位于沙溪镇龙头村承建了配电房,占地面积0.88亩,耕地面积0.88亩。

据了解,上饶市信华信能源有限公司在未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耕地,属于未批先建,改变土地用途违法行为。上饶市国土资源局信州分局对该宗地进行立案查处,并向该公司提出了《行政处罚建议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上饶市信华信能源有限公司已缴纳罚款48532元。国土部门通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促使上饶市信华信能源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材料报批,大力配合国土部门补报完善用地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