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公安局庄头派出所拘留2名阻工违法行为人

12月3日,庄头派出所及时调查取证,拘留2名阻碍县重点项目(国家光伏领跑基地)在雷家洼村施工的违法人员,维护和净化了辖区施工环境,确保了项目的有序推进。

12月3日,庄头派出所接到李某报警称:在雷家洼村光伏项目施工地有人阻碍施工。民警到现场了解到, 李某是光伏项目工作人员,负责维护项目基地施工秩序,近日在施工过程中郝某2人不顾施工人员劝阻,多次无故阻碍施工并将工程队所打的20余个孔填埋,造成了机械和人员停工,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性质较为恶劣。 经调查取证,郝某2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庄头派出所依法对二人各行政拘留五日。

光伏领跑基地项目是澄城县的重点工程之一,在庄头辖区征地大约9000余亩,建成之后将惠及人民群众。办案民警教育他们:“任何人都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应理性反映协商解决问题,用蛮横阻工的方式不但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或因触犯法律而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