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煤电巨大的环境成本,把光伏电价和煤电电价简单对比,对光伏发电是很不公平的。长远来看,我们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通过制度创新,设法把化石能源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或者把清洁能源的外部效益都内部化,在此基础上各种能源才能真正的公平竞争。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蔡济波出席第八届加强应用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新能源创新发展论坛并在开幕式上致辞。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仁,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在南京与各位新老朋友见面,感谢论坛主办方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交流的平台。

刚刚过去的一周,包括南京在内的许多地区,都经历了长达五六天的持续性严重雾霾天气。老天爷仿佛在用这种方式告诉我们,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梦,仍然任重道远、刻不容缓,这既是我们新能源行业的责任与使命,也是行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时代机遇。

回顾即将过去的2018年,许多光伏人最难忘的恐怕还是 “531”新政带来的巨大冲击和挑战。听说国家能源局最近正在制订新的光伏产业政策。不过我想,无论怎么调整,推动新能源补贴退坡和平价上网的政策方向应该不会变。所以针对光伏补贴退坡和平价上网问题,我愿抛砖引玉,谈谈我的两个观点和三点建议。

第一个观点:抛开煤电庞大的环境成本,片面谈光伏的发电成本高是不公平的。曾经有人做过研究,煤电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包括煤炭开采、煤炭运输、电煤发电、煤灰及煤矸石处置等,对局部、区域和全球会产生200多种负面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有5个方面:1)PM10、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和雾霾灾害对人体健康的损害;2)二氧化硫与酸雨对农作物、森林、河流、海洋、生态系统等的损害;3)酸雨对建筑物、构筑物及机械设备等的腐蚀;4)煤炭开采造成的安全事故、土地塌陷和地下水位下降等灾害;5)温室气体造成全球变暖;等等。目前煤电的这些环境成本都是由社会和政府来承担的,光是除尘、脱硫、脱硝,国家每年提供了约1200亿元的补贴,对于煤田塌陷治理、煤炭长途运输,中央和地方财政也有许多补贴。如果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煤矿、火电厂来承担这些环境成本并体现在煤电价格上,那么煤电的上网价格一定会远高于现在的价格。因此,抛开煤电巨大的环境成本,把光伏电价和煤电电价简单对比,对光伏发电是很不公平的。长远来看,我们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通过制度创新,设法把化石能源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或者把清洁能源的外部效益都内部化,在此基础上各种能源才能真正的公平竞争。

第二个观点:抛开由相关利益方定价的非技术成本,把平价上网的责任都压在光伏企业身上是不合理的。光伏发电成本包括技术成本和非技术成本两部分。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光伏发电的技术成本下降幅度非常大,2005年光伏组件的价格是5美元/瓦,现在只有0.25美元/瓦,是2005年的二十分之一。但非技术成本这一块,可谓是水涨船高、不降反升。我们看到国外很多光伏电站,因为设备全靠进口,技术成本比中国高,光照条件也和中国差不多,但最后光伏发电成本比中国还要低。原因就在于他们在非技术成本面有很多优惠、减免。非技术成本大致包括五个部分。第一是土地成本,这块基本取决于项目所在的基层政府;第二是外线接入和输配电成本,这块主要由当地电网定价;第三是各种手续规费,一个地面电站从备案到验收将近70道手续,涉及很多审批部门和中介机构;第四是融资成本,取决于银行等金融部门;第五是税收成本,取决于税法及地方政府。相对于上述利益相关方,光伏企业和投资者是非常弱势的,对降低非技术成本可谓有心无力。当然,如果站在上述利益相关方的立场上,他们可能没有足够的压力、动力为了清洁能源、节能减排而放弃眼前的现实利益。要真正降低非技术成本这个问题,还是需要健全法治和制度创新。

针对上面两个问题,我想提出三点建议或者呼吁。首先,我建议由可再生能源协会委托权威第三方机构,研究并公布煤电等传统化石能源的环境成本数据,每年发布一次,以帮助社会更全面的看待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坚定发展清洁能源的决心。第二,我呼吁我们新能源企业,要持续的创新产品、创新应用、创新系统、创新方案、创新模式、创新标准,不断补齐新能源还存在的不足与短板,消除电网侧、需求侧对新能源的各种顾虑、质疑。第三,我恳请我们的政府,特别是可再生能源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创新,切实降低非技术成本。地面项目涉及利益相关方太多,降低非技术成本可能更复杂、更艰难,能不能考虑先从屋顶项目开始?比如说,我们能尽快落实隔墙售电政策、完善电力交易市场规则并明确电力交易市场准入条件和电网角色定位,我想屋顶项目的平价上网不久就会实现。

最后,预祝此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