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刚刚就2019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召开了座谈会。仅隔了一个工作日,今天下午,价格司又召集了十几家光伏企业代表就电价政策草案听取意见。这充分显示价格司对光伏电价政策的重视。会议讨论热烈,与会企业均充分表达了各自意见,在很多主要问题上达成共识。政策利好的趋势进一步明朗。

目前的政策要点如下:

1三类资源区集中式电站招标上限电价分别为0.4、0.45、0.55元/千瓦时;

2地面电站招标上限电价按照季度退坡,但是退坡的幅度更小,每季退0.01元,且自政策发出后的第二个季度开始执行。这意味着2019年可能就下调3分钱,即能避免扎堆抢装,又使开发企业有一定积极性,有利于制造企业全年排产计划,也不会对投资企业产生大的影响。

3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项目按全电量0.1-0.12元补贴(有可能按0.1元下限),补贴标准也是按季度退坡,每季度退0.01元,全额上网项目上网电价则参照地面电站项目招标上限电价管理。

4明确户用分布式光伏的单独电价政策,按照全发电量0.15-0.18元补贴(有可能按0.18元上限),同时电价不退坡,保持全年不变。这意味着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户用光伏的收益率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应该说,本次政策意见的调整基本反映了上一轮征求意见稿中各企业意见比较集中的部分,正向回应了企业诉求。希望这个价格政策早日出台,给企业以明确的预期和信心。

责任编辑: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