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中无钱接电,济南一五旬男子看到路边的光伏发电板后突发奇想,决定盗窃发电板自行“发电”。其驾驶小货车盗走11块光伏发电板,还造成了安全隐患。近日,该案有了判决结果:因破坏电力设施,这名男子被判刑5年。

2018年8月8日,某光伏发电厂工作人员报警称:章丘区某街道一项目部发电的光伏发电板丢失11块。后经办案民警走访调查,发现五旬村民卢某家中安装有多块太阳能光伏发电板,与报警人被盗的光伏发电板相似,民警遂将卢某传唤到案。

工作人员介绍,相关光伏发电厂项目部于2018年6月安装完毕,经调试后已在国家电网并网发电,该项目部正常并网发电后,在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周围安装围网和门,平时无人看管,其隔一段时间去检查一次。案发当天,工作人员去检查时发现南边有一块围网被剪开,项目部内被盗走11块光伏发电板。被盗走的每一块光伏发电板上都有编号,11 块被盗光伏发电板共计7806.15元。

据介绍,光伏发电板被盗后,对盗取者和周围群众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且被盗期间,该项目部有两组光伏组电无法发电,预计损失发电费、安装人工和其他辅助材料费共计2000元左右。

对于盗窃行为,被告人卢某则自述:因家中困难,无钱接电,其偶然发现有一块空地上有很多安装好的光伏发电板,得知光伏发电板可以发电后,他便用钳子剪开围网,用工具将11块光伏发电板卸下来载回家,用于其家中发电。其搬走光伏发电板时,知道是属于太阳能厂,且没有经过厂家同意。

近日,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卢某被判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