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和动能,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领导小组对“十四五”期间如何实现东北全面振兴作出了重要部署:实现“十四五”东北全面振兴需要能源支撑。

从“十四五”开局那一刻,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就不断发力。

2021年1月25日,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吉林省将创新发展氢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并整合东部抽水蓄能和西部新能源资源,启动吉林“陆上三峡”工程。

2021年6月,吉林省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提出,创新发展氢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打造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

2021年7月,吉林省委作出全面实施 “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决定,将 “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发展规划”提升至 “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高度。通过充分发挥吉林省西部地区风光资源丰富、未利用土地多等优势,深度融合乡村振兴、 “新基建”项目建设,打造大型清洁能源消纳基地、外送基地、制氢基地,构建吉林 省“陆上风光三峡”。

2021年9月26日,吉林省生态强省建设大会指出,加快实施西部“陆上风光三峡”、东部“山水蓄能三峡”“全域地热三峡”,打造国家级新能源生产基地。

新能源点亮吉林省振兴之光——政策篇

2021年10月,“陆上风光三峡”工程全面建设启动仪式在白城通榆吉西基地举行,吉林省“陆上风光三峡”工程建设全面启动。“陆上风光三峡”,是在吉林省西部地区建设国家级新能源生产基地,充分发挥白城、松原等地风光资源丰富,未利用土地多等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三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生产基地。

2021年12月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吉林省再次明确提出,2022年新能源要全面发力,加快建设西部“陆上风光三峡”,系统布局东部“山水蓄能三峡”,规划实施“全域地热三峡”,打造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

2022年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吉林省三个“三峡”加快建设也画出清晰推进路线图。

2022年4月,吉林省发布《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规划》。规划在对吉林省西部地区风能、太阳能源资源水平及土地资源、建设条件和现状等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规划范围主要包括白城、松原两市全部区域及四平市所辖的双辽市,涵盖3个市、11个县 (市、区),幅员面积约5.08万平方公里,约占吉林省总面积的27%。

发展目标:到 “十四五”末,基地新能源装机总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装机2200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800万千瓦以上。到 “十五五”末,基地内新能源装机总量达到6000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4500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形成省内消纳、外送和制氢3个千万千瓦级基地,将基地建成吉林 “陆上风光三峡”的主体区和国家松辽新能源保障基地的核心区。

《规划》提出了近期的四项重点任务:

积极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范围内,风电项目规划可开发总容量达5485万千瓦,风电可开发容量巨大,且建设条件较好,具备基地化开发的先决条件。其中:白城市已建成风电容量392万千瓦,在建及规划新建风电装机容量2564万千瓦,白城市风电总建设规模可达2956万千瓦;松原市已建成风电容量123万千瓦,在建及规划新建风电项目容量2177万千瓦,松原市风电总建设规模可达2300万千瓦;双辽市已建成风电容量约44万千瓦,在建及规划新建风电项目容量185万千瓦,双辽市风电总建设规模可达229万千瓦。

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布局。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范围内,光伏项目规划可开发总容量达3613.5万千瓦,光伏可开发容量巨大,且建设条件较好,具备基地化开发的先决条件。其中:白城市已建成光伏容量183.5万千瓦,在建及规划新建光伏装机容量1816.5万千瓦,白城市光伏总建设规模可达2000万千瓦;松原市已建光伏电容量29.5万千瓦,在建及规划新建光伏项目容量1470.5万千瓦,松原市光伏总建设规模可达1500万千瓦;双辽市已建成光伏容量约26.5万千瓦,在建及规划新建光伏项目容量87万千瓦,双辽市光伏总建设规模可达113.5万千瓦。

同步推进电网接纳配套。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规划、电力规划、电网规划的有效衔接。积极对接国家电网及其他有关部门,尽快推进并充分利用现有鲁固直流特高压输电通道。紧扣新发展理念、紧扣国家重大战略、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探索网源协调的发展模式,构建各级电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目标网架,初步建成坚强智能的一流现代电网,显著提升供电保障能力和信息化水平,高效服务能源互联网建设。通过完善 500 千伏电网主网架,优化 220 千伏电网结构,提高吉林西部地区风电、光伏电源汇集能力,满足电源送出需求,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吉电南送”配套新能源送出做好强有力支撑。结合基地发展目标,在吉林西部地区同步推进500千伏变电站新增布点工作,同步开展220kV变电站和电网的优化和扩建工程。

2022年7月30日,全国首个千万千瓦级抽水蓄能基地——吉林省“山水蓄能三峡”工程暨国家电网蛟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启动。“山水蓄能三峡”工程总投资2100亿元,规划装机容量3500万千瓦,主要包括白山、敦化、蛟河3个抽水蓄能电站和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7个站点,预计到2030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将达到1210万千瓦。

“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规划在吉林省建设吉林蛟河抽水蓄能电站及塔拉河、大沟河、大沙河、前河、卧龙湖、景山屯、通化共8座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超过1000万千瓦。“山水蓄能三峡”工程是吉林省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生产基地的重要内容,构建多能互补、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确保如期实现“双碳”目标。

2022年8月1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吉林省西部地区丰富的风光资源和盐碱地、河滩地等未利用土地资源优势,全力推进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建设,实施“陆上风光三峡”工程,新增跨省跨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鼓励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清洁供暖、生物天然气等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以长春、吉林、松原、白城等地为重点,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广干热岩地热采暖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地热能开发利用。制定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有序推动“北方氢谷”和“长春-松原-白城”氢能走廊建设,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稳妥实施核能供热示范工程。加快白城、松原“绿电”示范园区建设,提升清洁能源本地消纳能力,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吉林省西部清洁能源基地开发、东部抽水蓄能建设、全省煤电灵活性改造、电池储能示范推广的组合优势,提升电力系统消纳新能源的能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加快推进“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在白城、松原等工业负荷发展潜力大、新能源资源条件好的地区优先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程。打造涵盖技术研发、装备制造、资源开发、应用服务的完整储能产业链,推动储能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东部“山水蓄能三峡”工程,打造千万千瓦级东北应急调峰调频保障基地。依托全省新基建“761”工程,促进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

2022年8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末,吉林省各项新能源装机:光伏8GW、风电22GW、抽蓄10GW、生物质1.6GW.....。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光伏发电。扩大白城光伏基地规模,稳步推进 “吉电南送”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光伏发电基地建设。以白城、松 原、四平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快光伏规模化开发。中东部地区因地制宜利用分布式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多种形式,推动光伏综合利用模式发展。广泛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鼓励村 集体参与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发建设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力争到2025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800万千瓦。

《规划》以安全保障、绿色低碳、节约高效、改革创新、改善民生为原则,统筹制定全省“十四五”能源发展目标体系。能源供应方面,提出持续完善能源保供体系,能源供应能力稳步增长,到2025年,全省综合能源生产能力达到约4000万吨标准煤,“十四五”期间增加约1000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方面,持续推进清洁低碳转型,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和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预计达到8270万吨标准煤,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7.7%左右。

风电方面,规划明确——大力推进风电建设。充分发挥西部地区风资源优势、土地资源优势和并网条件优势,以白城、松原、四平西部地区为重心,大力提升风电基地开发规模,加快推进鲁固直流配套300万千瓦风电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吉电南送”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风电基地建设。在长春、吉林、延边等中东部地区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实现风电灵活开发、就近并网。力争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2200万千瓦。

规划提出——全力打造高水平新能源产业链。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一批骨干企业,不断提升新能源装备产业的竞争力。聚焦重点领域,围绕新能源产业上中下游三个环节,重点建设风电、光伏、储能、氢能四个子产业链,建成涵盖技术研发、装备制造、资源开发、应用服务的新能源产业链。进一步强化精准招商,锁定产业招商目标,把延伸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作为招商引资的方向,结合我省实际,聚焦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氢能制备、储能、动力电池等重点领域,引进行业头部企业落户我省,借助其人才、技术、资金优势,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规划》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提出6项重点任务,分别为“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优化能源消费体系”、“促进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智慧高效能源系统”、“推动能源改革创新发展”和“加快推进能源对外合作”,多维度打造吉林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能源支撑。“十四五”重点项目方面,全力推进“一个基地、一条通道、一条产业链,两张网、两个园区,七大工程”建设。“一个基地”即建设国家级新能源生产基地;“一条通道”即推进“吉电南送”特高压通道;“一条产业链”即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两张网”即新基建“761”工程中的电网和油气网;“两个园区”即构建白城、松原两个“绿电”产业示范园区;“七大工程”包括煤炭、油气勘探开发工程、“气化吉林”惠民工程、生物质能源利用工程、抽水蓄能工程、“氢动吉林”工程、电能替代工程以及新能源乡村振兴示范工程。“111227”能源重点工程的推动和落实将成为我省能源“十四五”规划目标实现的关键路径和有力抓手。

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特色亮点

(一)紧盯能源供需形势,坚持把保障能源安全摆在首位。近年来,能源发展的外部形势日趋复杂,国际单边主义盛行,经济“去全球化”趋势明显,俄乌冲突又增添了国际形势的不确定性,不利的外部形势对我国能源安全保障提出了巨大挑战。《规划》牢牢把握“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重要指示,系统思维,综合谋划,在能源安全保障方面部署一系列重要任务和重点项目,通过内增外引保障煤炭供应、加大油气开发和引进力度、推进油页岩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发展天然气发电项目等措施确保全省能源安全可靠供应。预计“十四五”期间乃至未来更长时间内,我省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抵御风险能力持续加强。

(二)聚焦“双碳”目标,坚持把清洁低碳发展理念贯穿始终。《规划》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盯“双碳”目标,统筹减碳与发展。能源生产侧提出新能源基地化开发和分布式开发共同推进、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氢能制储输用协同发展等重点任务;能源消费侧提出推动终端用能电气化、因地制宜推动清洁供暖等一系列转型措施。《规划》还设置了环境影响评价篇章,定性定量分析能源项目建设对全省减污降碳的影响。通过推动“双碳”工作的全面开展、重点突破,积极助力我省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

(三)统筹能源发展布局,坚持把资源优化配置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规划》充分考虑省内各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生态条件等因素,差异化确定各地区能源发展定位。省内布局方面,谋划构建能源发展三大板块:西部集中开发风光资源,打造吉林“陆上风光三峡”,形成绿色能源生产区;中部重点开发生物质资源和分散式风光资源,形成低碳消费核心区;东部重点开发水电资源,打造“山水蓄能三峡”,形成东北应急调峰保障和储能区。对外合作方面,扩大资源优化配置范围,积极谋划新建特高压通道,拓宽我省新能源消纳渠道;加强省外化石能源引进,补足我省化石能源供应短板。通过内外共同发力,实现我省能源发展因地制宜、取长补短、协同共进。

全力打造建设陆上风光三峡、抽水蓄能三峡,风光储氢并举,实现碳中和。吉林省新能源正在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