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10月份有光伏企业被责令退补超7亿元之后,又一家光伏公司因项目违规被要求退补近1.7亿元。

近日,江南化工全资孙公司一光伏发电项目被移出电价补贴清单,并被要求退回已申领的补贴资金近1.66亿元。

2月20日,江南化工发布公告,公司于2月16日收到了由内蒙古财政厅、内蒙古发改委、内蒙古能源局组成的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50MW光伏发电项目违规领取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央补贴资金问题的认定及处置意见》,认定乌拉特后旗50MW光伏发电项目存在未纳入规模管理、备案文件失效问题,将该项目移出补贴清单,退回已申领的补贴资金16,617.51万元。

同时,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电站尚未收回的应收电费补贴19,915.68万元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拟按照《处置意见》的要求,对已收及尚未收到的电费补贴31,862.74万元(不含税)调整影响损益预计31,862.74万元,退回电费补贴预计将导致2023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减少16,617.51万元。

资料显示,江南化工是民爆及新能源业务“双核驱动”的多元化上市公司。目前,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是江南化工的全资孙公司。

事实上,2022年初至今,国家审计署对内蒙古自治区已并网发电并列入国家补贴目录的光伏项目及风电项目进行了专项核查。

江南化工全资孙公司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能源局通知,要求配合国家审计署进行项目合规性审验。审验过程中,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50MW光伏发电项目被认为涉嫌存在未纳入建设指标规模且备案过期失效等问题。在此期间,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提起了申诉,并持续开展沟通工作。

今年2月16日,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收到50MW光伏发电项目违规领取补贴资金问题的认定书。

江南化工称,全资孙公司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所涉电站建设、并网发电和取得电价补贴均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及有关盟、市发改委审批,并根据相关规定取得了光伏发电项目等同备案继续有效或核准文件继续有效的确认意见。目前,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正在按规定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申诉、沟通。

实际上,近段时间以来,由于项目问题被要求退回补贴的公司并不止一家。

就在数月前,太极实业曾因光伏电费补贴退回,利润损失超过7个亿。

去年10月27日,太极实业披露了其电价批复废止事项的进展,子公司十一科技下属所涉电站公司收到通知,所涉电站存在未纳入建设指标规模且备案过期失效、为违规项目批复上网电价和擅自变更投资主体的问题,所涉电站对应的已收电费补贴4.13亿元需要缴回,由此可合理推断尚未收回的应收电费补贴3.94亿元也将无法收回。公司拟对此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预计共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7.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