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湖南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合计10.62亿,囊括全省14个市州,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六个方面。

日前,湖南省扶贫办官网发布《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扶贫办要严格按照各类专项使用要求,落实项目资金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

根据《通知》,今年湖南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合计10.62亿,囊括全省14个市州,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六个方面。

1、光伏扶贫

经商省能源局,该项资金按照每村10万元补助标准,对已建成光伏扶贫电站进行追加补助。

2、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今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分两批安排,本次安排30000万元,另一批在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中考虑。

3、省派驻村工作队扶贫

该项资金分两块进行安排:一是按照每村100万元的标准,安排到省派工作队扶贫驻点村;二是对拟今年摘帽的18个贫困县的省派工作队扶贫驻点村,按照每村100万元的标准进行倾斜。

该项资金由省派工作队按照驻点村脱贫攻坚规划自行安排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相滞留、截留、挤占、挪用。

省派工作队要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六到农家”和“六个落实”的工作目标,及时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报账,加快各项精准帮扶措施落地落实。

4、脱贫攻坚考核奖励

该项资金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 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对江华等15个一类县、津市等18个二类县和娄底经开区等4个管理区分别按照600万元、400万元和20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各地要结合当地脱贫攻坚规划,管好、用好该项资金。

5、支持南山国家公园生态扶贫

按照《关于建立湖南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支持其生态扶贫。

6、提前安排及倾斜安排

一是对拟今年摘帽的16个国家级贫困县,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各提前安排1000万元支持其脱贫攻坚,待验收摘帽后,抵扣提前退出奖励资金。

二是对拟今年摘帽的2个省级贫困县,各倾斜安排400万元支持其脱贫攻坚。

《通知》要求,各地扶贫办要严格按照各类专项使用要求,落实项目资金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