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无需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函》明确“对此类不需国家补贴的项目,各地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在落实土地和电网接纳条件下自行组织实施”。